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
发布时间:2013-07-05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:
尊重病人 奉献爱心
钻研医术 诊治精心
提高技能 护理细心
救死扶伤 尽责尽心
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:
一、守法律、法规、遵守技术规范;
二、树立敬业精神,遵守职业道德,履行医师职责、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;
三、关心、爱护、尊重患者,保护患者的隐私;
四、努力钻研业务,更新知识,提高专业技术水平;
五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,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;
廉洁行医诫勉、临床行医十个严禁:
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,切实做到合理检查,合理用药,合理治疗;
严禁以介绍病人入院、检查、手术、治疗为理由而收取红包;
严禁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、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的药店购药;
严禁设立或收取药械生产或经营单位发放的“临床促销费、开单费、处方费” 等形式的变相回扣;
严禁为药品生产、经销单位登记、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;
严禁擅自收费、不合理收费或乱收费;
严禁以介绍、转诊患者为由收取“介绍费”、“转诊费“等形式回扣;
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“以物代药“;
严禁涂改、伪造、销毁病历;
严禁擅自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。